开封市儿童医院
信息安全加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持续提升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进一步促进医院的网络安全建设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就开封市儿童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加固服务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网络信息安全加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对系统、系统、系统、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儿童健康管理平台,六个系统进行三级等保测评,对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进行二级等保测评。并有针对性的对医院系统进行全面安全加固和重保服务等(详见附件)。
.服务期: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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