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十小学图书馆藏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十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十小学图书馆藏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十小学图书馆藏图书采购项目 册 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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