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叶村园区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号 .招标条件 松阳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叶村园区一期已由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松阳县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松阳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叶村园区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概算.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呈不规则多边形,地势西高东低。本项目拟建二栋二层标准厂房,一栋六层普通厂房,一栋门卫及消控室。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总数为个,非机动车位总数个。本项目位于松阳县叶村乡江南公路西侧,东侧紧邻叶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 。 .最高投标限价: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以完(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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