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质保期外的设备设施及生活区的器材设施提供维保服务。加油站预估数量详见附件: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加油站分布明细。此数量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任何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服务地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 .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止。 .招标范围: 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质保期外的设备设施及生活区的器材设施提供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附件: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加油站分布明细)。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另行签订合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四个地区(估算金额万元) ()第二标段: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博州、塔城、伊犁六个地区(估算金额万元) ()第三标段: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四个地区(估算金额万元) .计划资金:万元(含税)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人员要求:投标人应至少配备一套管理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一名,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承诺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事项(无承诺,则作为投标否决项);现场维保人员不得低于人(以上为最低要求,若不满足,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 .工器具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为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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