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金沙税务分局、金新税务分局、先锋税务分局、兴仁税务分局、平潮税务分局、石港税务分局、川姜税务所、西亭税务所区域内进行设备管理、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服务期意向叁年,一年一签) 物业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物业费用按该项目年度金额/分季度支付。 合同到期后,经采购方和中标单位协商一致后可续签,续签合同服务时间为个日历年,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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