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计
( )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乌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项目规模: 改造现状工艺,将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³/,增设二沉池、提升水池、污泥脱水机房、回用水池等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原有设备及管线进行更换。(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一致之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工程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天
工程投资额: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投标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