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
招标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支付通道建设,满足我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支付稳定性,降低支付成本。
招标内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具体服务需求如下:单笔实时代付业务、批量代付业务、单笔实时代收业务、批量代收业务、交易实时查询、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回执下载、银行卡签约认证、多要素鉴权等功能。本次拟从合格的投标单位中入围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资格的服务商,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中标人数量: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
()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行政处罚、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 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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