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托管委外资产估值解析子系统新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托管委外资产估值解析子系统新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托管委外资产估值解析子系统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托管委外资产估值解析子系统新建项目”,新建托管委外资产估值解析子系统,提供对非托管在招标人的资管产品的估值表相关数据的自动化解析,将外来的非标准化的估值表文件转化成标准的持仓、行情等数据,并将标准化数据推送给托管业务系统进行日常估值、穿透监督、报告复核等业务处理,满足监管要求,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合作期限:一次性采购。
中标人数量: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须提供房产证);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