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地点:地块位于兴凯路以东、奕大山和东坑山之间地块,城市支路规划二路以南。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招标范围:鄞州区--#-地块标识标牌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交 货 期:按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招标控制价:元(含税,税率%)。质量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最新出产的、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其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应按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安全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供应商或者供应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供应商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供应商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特别说明: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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