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机场路沿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丽水机场路沿线配套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丽水机场路沿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开审〔〕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为.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面积约为平方米,生态提升改造面积约为平方米,道路改造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提升改造、给水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两侧,东南接至祥龙路,西北接丽水机场。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工程、给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自来水接入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不包括自来水接入工程万元)。 .施工总工期:年月日前完工。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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