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裕民路(大越路-绿云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裕民路(大越路-绿云路)改造工程已由镜湖新区规划管理部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裕民路(大越路-绿云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公里,道路横断面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基层、路面、人行道改造,以及交安设施提升,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等内容)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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