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年度某部遴选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年度某部遴选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
包含(但不限于)机关办公指挥用房、集体宿舍、文体用房、公共生活用房、专业用房、库房、招待用房、公寓住房、练习场及其附属工程的维修改造,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道路维修,环保绿化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合同签订后一年
(一)本项目计划选取家施工企业入库,本项目所指的零星工程指投资不足万元的各类新建、改造、维修等工程实施项目。发包时限为一年,不保证入围即形成业务量,不保证形成平均业务量。
(二)计划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各零星工程图纸及清单。紧急维修项目,应当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有效处置。
(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四)预算:以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五)管理机制:供应商入库后实行履约考评,动态管理机制,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审减率超过%以上等情形的供应商及时移除企业库,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每半年对入库供应商服务质量,运行效率组织一次考评,评价不合格予以移除。
(六)选取与结算:对入库内供应商采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确定中标单位,施工项目全部审价结算。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来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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