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
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豫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总投资额度:.万元
.、建设规模: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该项目位于杞县葛岗镇区域,占地面积约亩,本次水厂工程包含综合楼、送水泵房、变配电间、综合加药间、叠合沉清池、机修间及仓库等相关水厂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审核竣工结算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三标段: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质量标准:各项服务成果文件均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标段资格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造价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年月日以来连续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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