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豫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总投资额度:.万元 .、建设规模: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该项目位于杞县葛岗镇区域,占地面积约亩,本次水厂工程包含综合楼、送水泵房、变配电间、综合加药间、叠合沉清池、机修间及仓库等相关水厂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施工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相关、市政工程相关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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