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房山区窦店镇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房山区窦店镇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以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房财采购核[]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围绕大窦路和其相交主要道路沿线及周边区域开展道路整修、慢行系统更新、广告牌匾规范、外立面美化、公服设施完善和绿化美化提升等建设范围。项目道路包括:大窦路、大于路、瓦窑头路、大瓦窑北路(田望路)、弘安路、窦店北路、房窑路、窦店路、窦芦一路等条道路,共计.公里,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万元,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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