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年度第一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年度第一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委托手续办理、起草答辩状、证据收集及整理、推演及研讨;
.庭前准备、庭审参与、与法院对接;
项目预算金额:元(按照实际情况结算)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号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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