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开展购买电动巡逻车车辆保险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电动巡逻车车辆保险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元;.中国太平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单位采取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确定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现有辆电动巡逻车车辆保险即将到期。为保障电动巡逻车的正常使用及车上人员安全,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意外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现为上述电动巡逻车继续购买商业险、交强险等车辆保险。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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