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年防雷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办法》、《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期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前线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测,确定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有效性,对每个检测点绑扎钢印标识,并出具检测报告。 .招标范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办法》、《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等法规、标准,按期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前线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测,确定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有效性,对每个检测点绑扎钢印标识,并出具检测报告。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防雷防静电装置不合格问题整改、雷电隐患消除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东河采油气管理区管辖的前线所有生产、生活和办公场所的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东一联合站、哈六联合站、热普联合站等各油气井场、联合站、转油站及热普公寓、热普倒班公寓、东河公寓、哈拉哈塘公寓,每年预计个点位。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新疆省阿克苏地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前线生产生活所辖区域。 .服务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省级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省级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扫描件。 .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名,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相关工作经验年及以上。 ②检测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不少于两组、每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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