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新沙海关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号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新沙海关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沙海关公务车辆(包括新能源车辆)实施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按照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中标单位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年新沙海关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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