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小学教学楼四楼阳台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华侨城小学教学楼四楼阳台改造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华侨城小学教学楼四楼阳台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华侨城小学教学楼四楼阳台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工程规模:预算. 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最高限价:.万元。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并承诺只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 . 本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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