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项目计划投资.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机场正在从传统的航空运输服务功能转变为集航空生产服务、旅客生活服务、商业运营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引导企业建立云服务平台。推动信息传递云端化,实现设计、生产、施工环节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健全数据交互和安全标准,强化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为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数字化交付顺利通过奠定基础。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为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创建一套数字化标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对象分类和编码标准、资产编码及清单、竣工交付标准、工程对象数据交换模板标准等)、建立一套数字化交付平台系统、一套项目数据中台系统。提供一套满足运营单位数字化交付需求的服务器及其他配套硬件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提交平台开发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需包括分阶段的交付成果计划;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数字化交付平台以及项目测试环境的部署;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数字化交付平台、数据中台的定制开发和架构部署。在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竣工交付并投运后年内提供平台维护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公司完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数字化管理平台或工程管理平台业绩。(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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