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我的韶山行”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人)的新晃县“我的韶山行”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我的韶山行”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暂未列明行业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周期:天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新晃侗族自治县县“我的韶山行”中学生红色研学活动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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