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勘察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一、招标条件 本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两组架空高压线(【疆滨一二线 ##】、【疆芦一二线 ##】)沿渔港北环路北侧敷设,塔基位于现状虾池养殖区内。受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滨海总医院站区间施工影响,需对两组架空高压线进行迁改,迁改施工需新建座高压线塔,并对虾池养殖区进行临时围堰及填筑作业平台,待高压线塔迁改完成后拆除围堰及作业平台等临时结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勘察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勘察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出具任命书。须提供近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③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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