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设计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两组架空高压线(【疆滨一二线##】、【疆芦一二线##】)沿渔港北环路北侧敷设,塔基位于现状虾池养殖区内。受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滨海总医院站区间施工影响,需对两组架空高压线进行迁改,迁改施工需新建座高压线塔,并对虾池养殖区进行临时围堰及填筑作业平台,待高压线塔迁改完成后拆除围堰及作业平台等临时结构。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高压线迁改施工所需的工作平台填垫方案、临时围堰方案等,工作平台应满足塔基施工、大型工程车辆通行及站位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中心渔港站至总医院站电力管线切改辅助填垫工程设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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