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办公场所配套设施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安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办公场所配套设施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号丽园广场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办公场所配套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华安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办公场所配套设施 . 批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号丽园广场幢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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