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鲜猪肉采购项目 预计年采购金额:约人民币万元/年 最低下浮率:对标石塔菜场售卖的同品种同规格猪肉价格下浮%,报价低于最低下浮率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供货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食堂(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号)、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食堂(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与二里桥路交叉口东北米)、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号)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订货方式:合作期内不定期订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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