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本项目一标段存在质疑,且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小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因该项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兴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  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维勇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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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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