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本项目一标段存在质疑,且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小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因该项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兴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 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维勇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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