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及孟塬、冯庄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装备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本项目一标段存在质疑,且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小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因该项目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兴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 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维勇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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