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号新华保险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项 详见招标文件 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得到批复且对中标人服务验收通过的条件下,可以续签第、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声明函》,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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