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高邮市文游南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食堂设有专门的职工餐厅处(北区餐厅、南区餐厅、经济开发区分局餐厅、车逻分局餐厅、三垛分局餐厅、汤庄分局餐厅、界首分局餐厅、卸甲分局餐厅、送桥分局餐厅),约人就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关于包(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粮食、干货),包(牛奶类、调味品)等采购及配送项目的供应商。 预算金额:.万元/年。(本项目分、两个包,其中包:.万元(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粮食、干货),包:万元(牛奶类、调味品))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本项目兼投兼中,评审时将按照至顺序依次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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