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散兵税务分局食堂供应配送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供应配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确定生效日起年,如供应商考核合格、履约良好,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费率及单价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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