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万创中心商业座楼食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蔬菜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油材料、干鲜、调料、物料等的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生效起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渤、李迎春、韩瑜、田啸、张凡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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