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抚顺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
采购项目名称
周转房(刘铸副行长)----许星
采购内容
辽宁省分行干部刘铸任职于抚顺分行工作,按照异地任职领导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我行拟为其租赁干部周转住房一处。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部拟采购抚顺分行租赁周转房项目。根据省行领导干部异地交流的相关规定,对交流领导干部可租赁和使用行内流转用房。由于我行没有自用流转用房,为解决异地交流领导干部住宿问题,拟租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号楼单元号住宅居住,该房屋面积.平方米,出租人许星,租期一年,租金.元/年(含税),房屋取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本项目符合采购制度关于单一来源采购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条件。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许星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街道新城四路号楼单元号
公示截止时间
月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葛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异议受理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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