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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年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年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个标包,采购安徽税务年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中标人需要提供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系统在运行使用期间的系统运营保障服务、培训辅导、热线咨询和在线服务。
.中标人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对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与功能优化,满足税务部门税收工作需要。
.中标人需派驻不少于名技术支持服务人员驻点服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派人员满足招标运维工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年月日—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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