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以榕农综〔】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部分自筹,招标人为永泰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年永泰县红星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建设地点:位于永泰县红星乡;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年永泰县红星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涉及淡洋村、过岭村、雁门村、红星村、礼柄村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亩,计划总投资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 标段划分:/;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和 /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
.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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