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年“夏送清凉”活动协议供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年“夏送清凉”活动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项目内容:东莞市长安医院工会委员会年“夏送清凉”活动协议供货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 、数量:项;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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