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年郴州末梢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为采购人主要托运的货物包括线缆、通信设备及其他附属产品等。主要从郴州市配送至郴州市下辖各县城项目预算为万元(不含税),以上预算为基本测算,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月进行结算。 .采购内容: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年郴州末梢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家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设置最高询比限价,不含税折扣最高限价为%,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至响应截止前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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