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年土地整治项目清表工程(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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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条件
莱阳市年土地整治项目清表工程(第二批)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莱阳市年土地整治项目位于烟台市莱阳市,计划对沐浴店镇、吕格庄镇、河洛镇、高格庄镇、谭格庄镇等乡镇建设范围内废弃果园进行开发整理,计划实施万亩新增耕地。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阳市。
.采购内容:根据项目现场施工需求,拟对莱阳市年土地整治项目清表工程(第二批)进行采购,施工区域位于莱阳市沐浴店镇新增立项区域,施工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挖树根及树根外运、荒草清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计划工期: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近年度(年至年或年至年,成立不满三年的供应商可据实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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