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以伊州水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资金.% 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代表为董庆鹏,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
.项目规模: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新建护岸共.,其中左岸新建护岸.,右岸新建护岸.。确定本工程等别为等,工程规模为小()型。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新建护岸.,桩号+~ +;全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标段
二标段新建护岸.,桩号+~+,全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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