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设施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设施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省道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设施施工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为普通省道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平罗县通伏乡与滨河大道型交叉处终点(+)接至京藏高速姚伏公路分离式立交东侧引道,路线全长.公里(长链.米)。本项目全线共设置视频监测设施套,弯道检测设施套,信号灯处及相关的供配电系统和通信系统等。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个月,计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主要工程量:本项目全线共设置视频监测设施套,弯道检测设施套,信号灯处及相关的供配电系统和通信系统等。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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