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西城区五馆及科技馆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西城区五馆及科技馆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西城区五馆及科技馆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年
最高限价:元;元/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展示馆、文化馆、图博馆及科技馆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
.采购内容:漯河市西城区五馆及科技馆中央空调维保(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年(维保截止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类Ⅲ级或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类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等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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