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本招标物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项目经理部位于黑龙江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哈达村、石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主要施工内容灌溉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输配电工程。主要工程数量:机打井眼,井房座,沟道格宾护坡.,地埋布设水管,地面布设水管,供水系统套,电力导线架设.。.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所有权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开采商或经销厂商须具备投标物资保供能力。..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且须提供年或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年公司的不需要提供。..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供货产品应满足供货技术要求。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地材生产、运输、供应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年至年同类型物资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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