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征询函 各位债权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于年月日作出()陕破申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陕西互盛联盟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互盛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陕破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为互盛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对互盛公司名下财产展开全面调查,目前已接管到部分财产(详见一债会报告)。为进一步查明互盛公司财产状况、依法管理破产财产,管理人现诚邀各位债权人主动作为,本着对全局、自身负责的态度,结合各自掌握的信息,主动提供管理人暂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最大程度夯实债务人财产范围,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 一、征集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互盛公司的现金、银行账户、不动产、动产、车辆、应收账款等,以及互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侵占、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债务人财产等相关线索。 二、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具体要求: 、银行账户:有明确的户名、账号; 、支付宝、微信:有明确的账户名称、实名认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绑定手机号; 、不动产:有明确的地址、权利人名称、相关权利凭证复印件等; 、对外债权:明确的名称、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股票、有价证券:有明确的股票或证券账号、账户名称、持有的股票或证券的公司/自然人名称、股票代码; 、车辆:明确的车牌号、车主姓名、存放位置、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其他财产性权利:财产的位置、现持有人情况、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等。 债权人可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现场提交等途径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线索,提供的财产线索应明确、具体,以便管理人及时组织人员对财产线索予以查证。同时希望债权人在管理人查证、追回和处置相关财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直至实际追回相关破产财产。管理人郑重承诺,除因开展破产工作所需外,管理人将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债权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管理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号秦电国际大厦五层,联系人:王律师,电话:,邮箱:@.。 特此公告。 陕西互盛联盟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