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豪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公开选定施工单位的询邀函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扬州豪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实现破产程序的依法有序推进,需对豪峰公司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进行隔断施工。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施工单位。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扬州豪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位于头桥镇红桥红星西街,法定代表人为袁翠华,注册资金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有线电视器材、射频同轴电缆、音像电缆、接插件、电视接收天线、多功能移动式电源插座、桥架、母线槽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对豪峰公司位于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迎新村乾丰十组的土地以及士地上的厂房、无证厂房与非豪峰公司的土地、厂房进行隔断施工。具体施工工程量于现场确认。
三、报名机构的要求:
、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施工经验;
、能够按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开展工作;
、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参与遴选的机构公章及共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相应资质及拟指派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诺报名材料真实无误,无利害关系声明并愿承担虚假陈述责任的承诺函。
遴选机构应按标准准备份正本(密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正本和电子版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以上资料需同时加盖参与遴选的机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
五、报名及遴选方式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在报名期限内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资料。
报名方式:遴选机构应于年月日时前提交书面申请书申包含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工作方案、人员组成名单和承诺函至管理人处。
遴选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由管理人评定遴选。
六、其他
、本次施工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包含于施工费用,不再另行收费;
、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豪峰公司信息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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