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宣传广告品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宣传广告品制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五)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元
(六)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宣传广告品制作服务
项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宣传广告品制作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成交合同履行期限。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不接受响应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十一)本项目只接受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