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大道至沿江高速公路连接线(保沙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开发大道至沿江高速公路连接线(保沙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招标公告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一为准。 二、本项目原定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不作调整。 注: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并以此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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