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北界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信宜市北界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项目编号:-】于 年 月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增加附件概算报告、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原文: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元)。 投标人选择以下三种任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公司缴交或办理) .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在注册地所在地级市范围内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须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核对,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联合体企业由牵头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须注明项目名称)。 注: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 银行转账: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纳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 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注: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或未汇入指定账户的,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更正为: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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