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年度新任科级管理人员
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年度新任科级管理人员培训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现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年度新任科级管理人员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服务时间:预计年月完成培训,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服务地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指定位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年度新任科级管理人员培训服务,预计参加培训人数为人(以实际需求为准),培训时间天(含晚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供应商要求:
、资质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分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法人对分公司本次投标的授权;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信誉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①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具体查询时间为发出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至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②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不得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列入不良信用名单的供应商。
、具备开展企业培训服务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起,谈判申请人已完成不少于三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管理人员培训),并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上述时间以材料体现的完成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最高限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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