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二次)公告 根据《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号)等文件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深圳市南联邱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二次) 项目内容: 、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项目物业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号,其中两栋四层厂房面积平方米,一栋六层宿舍面积平方米,合计招商面积为平方米。 项目物业属于招商方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主体消防,无房屋产权证书,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项目物业租赁情况 项目物业已租赁给第三方,租赁期限至年月日。目前,运营物业存在转分租情况,约户分租户仍在使用,主要用途为生产车间。 、运营年限 运营服务期限为(+)年,无免租期。项目位于南联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运营服务期限为年。期限届满前,招商方无另行书面通知终止的,期限自动续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协议。 、物业使用率提成结算 双方应在每月日前就上一个月的物业使用率提成进行对账及结算。运营方应在每月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物业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赁台账等)提交给招商方审核。若运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招商方的,视为运营方的物业使用率在%(含)以上,运营方应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平方米为基数,按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招商方支付提成。 、运营投入 项目物业由成交方具体运营管理,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成交方在中标两年内须加装一部电梯,并负责装修、公共设施更换和环境提升等作为运营投入,总运营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招商方不出资不参与具体运营管理,但有权予以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在签订运营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在项目运营期限结束后,经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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