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址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投资)函〔】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平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亩。改建总建筑面积.㎡,其中:教学楼改造建筑面积.㎡,附属楼改造建筑面积.㎡。教学楼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层改造为办公室、教室、研讨室等功能用房,二层到五层改造为宿舍并配套医务室、档案室、图书室等;附属楼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层改造为厨房、餐厅和卫生间,二层改造为报告厅和候会室,三层改造为学员活动室和候会室。室外铺筑沥青道路.㎡,硬化场地.㎡,绿化.㎡,新建围墙,配套大门、室外照明等基础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平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址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项目
.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移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总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全面管控和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址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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