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 号、苏农计〔〕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 号、苏农计〔〕 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江苏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和&;年江苏省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号)以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号)文件要求,结合东海县实际情况,制定年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场、经开区)小麦种植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 全县遴选千亩方个,万亩片个。示范方需要在年全省粮油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储备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以小麦单产提升为重点,全面推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能够带动周边农户提升小麦单产水平,示范成效显著,促进产业富民增收。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种植规模:年播种的小麦,原则上要集中连片,万亩片种植品种-个,千亩方种植品种~个。 、产量要求:亩产较去年全县平均产量提升%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单产提升。 、技术要求:按照《年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执行,选择清单中的品种,至少项技术。 、其它要求:优先选择交通便捷、靠近县、乡公路的主体。申报主体不得与部级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重复。 三、申报方式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乡级汇总择优推荐、县级考评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新型主体向所在村、乡镇申报,乡镇核实后汇总择优推荐到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栽站。 四、申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场、经开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依据附件填好附件《年东海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申报表》,同时提供申请的新型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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